金湖县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护理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护理及助产专业10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护士执业证或护士资格证。
5.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入职前体检需合格)。
现役军人、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8月30日(上午07:45-11:30,下午14:30-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
金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咨询电话:0517-86809150。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手写签名的《护理岗位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注明关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金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小组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07:45-11:3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大部分。
1.笔试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08:00-09: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4)面试入围名单公布: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xrmyy.com)“医院新闻--通知公告”栏。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依据岗位实际招聘人数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2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则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地点详见《准考证》。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招聘岗位相关内容,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总成绩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依据总成绩在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xrmyy.com)“医院新闻--通知公告”栏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前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由金湖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医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xrmyy.com)“医院新闻--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到金湖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备案。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人民医院行风监察室:0517—86808607
咨询电话:0517-8680915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金湖县人民医院
金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