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三级等保测评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三级等保测评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报价超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满足即可);
5.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一并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如果供应商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请将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并盖好章送到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即报名成功。文件200元/份。
报名时间:2023年8月 29日至2023年 8月31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2点到5点,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三楼西区市民中心308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下午15:00 ;截止时间后,本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标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医患沟通办公室。
七、本次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孙鸿儒, 联系电话: 18936550628;
2、代理机构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0517-86907007;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无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采购人: 金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 8月29日
附: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金湖县人民医院: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名称)的招标,现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