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机房UPS电池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机房UPS电池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项目采购内容:金湖县人民医院中心机房UPS电池需更换,详见采购需求。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70000元,报价超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UPS不间断电源、空调制冷设备销售、蓄电池的安装、设计、维修和技术服务以及配件销售等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针对符合本项目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原厂盖章);
3、为保证蓄电池更换后与主机的兼容适配性及充电电压的可用性,消除安全隐患,需UPS主机原厂工程师上门调试主机参数,投标时需提供UPS厂商技术支持承诺函并加盖原厂红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原厂盖章);
4、报价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①、报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报价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一并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如果供应商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请将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并盖好章传至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即报名成功。文件200元/份。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2点到5点,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三楼西区市民中心308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00 ;截止时间后,本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医患沟通办公室。
七、本次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 孙主任 0517-86808628
2、代理机构联系人: 季工 0517-86907007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无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采购人:金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1日
附: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金湖县人民医院: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