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设备更换配套及室内改造工程公告
受金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设备更换配套及室内改造工程进行网上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设备更换配套及室内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
(二)招标范围:供应室设备吊装、管道安装、隔墙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要求:2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两年;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50%;无质量问题,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审计价余款(不含质保金)。质保金:保留合同价的3%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返还。
(六)最高限价:319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七)成交标准: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四、响应文件需递交的材料
1.报价表;(印章齐全)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提供下列之一: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授权受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开标前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提供所需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7.申请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获取
(一)响应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4年5月29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095766867@qq.com,同时将原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处)
(二)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成功后,响应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将从邮箱发送,请投标人自行查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
六、开标事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9:3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同开标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医患调解办公室。
3.本次公告在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jhxrmyy.com/)上发布。
4.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1891519903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响应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陈工,电话:86986001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陈工,电话:15380660693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2095766867@qq.com
八、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响应文件请提供一式两份(1正1副),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需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4.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如投标人无法到现场参与开标,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处,但无法对开标现场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4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人一次性缴纳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