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湖县人民医院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金湖县人民医院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1.本项目最高限价 每年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以上费用含每台每年的年检费用,年检合格报告作为付款的必要证明)。
2.项目简要说明:27部电梯1部升降平台。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服务期:服务期3年。
4.付款方式:(1)保养满6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不包括在维护保养费用总额内的费用,甲方应实时结付。
(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否则付款顺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含维修));
3.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供应商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在金湖县人民医院官网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磋商文件材料费:300 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4:30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
磋商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四楼医患沟通办公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17-86808710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15195328510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具体缴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条。
九、采购代理费
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17-86808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155号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1519532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