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建议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禁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
加拿大建议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禁用于
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
2019年2月18日,在一项关于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安全性评估之后,加拿大卫生部发布公告,建议加拿大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不应使用含可待因、双氢可待因和去甲美沙酮的感冒咳嗽药。
在加拿大,3个阿片类药物被批准用于治疗感冒症状,包括可待因、双氢可待因和去甲美沙酮。可待因也被批准以非处方药的方式用于治疗感冒咳嗽症状的低剂量配方中。
加拿大卫生部经过安全性评估发现,支持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的有效性证据有限。此外,虽然没有发现任何有利证据证明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与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阿片类物质使用障碍相关,该项评估确实发现早期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是日后使用成瘾性物质的一个因素。考虑到缺少有效性的确凿证据和潜在的长期风险,加拿大卫生部正采取措施通知加拿大公民关于此类产品的风险,也正在要求生产企业更新此类产品的安全性信息,以纳入加拿大卫生部关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禁用的建议。
致家长和看护者信息:
对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向医务人员咨询关于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的替代方案。每次要阅读治疗药物标签和由药师和其他医务人员提供的任何安全性信息。
在加拿大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处方的使用量过去5年内一直在下降。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目前此类产品使用量仅占加拿大含阿片类感冒咳嗽药处方分发量的较小比例(4%)。
加拿大卫生部计划与“药品安全和有效性网络”协商,旨在研究在加拿大阿片类药物使用相关疾患、相关风险及含阿片类产品使用之间的关联性。加拿大卫生部将继续监测所有含阿片类产品的风险,同时也要求阿片类处方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交在加拿大人群中跟踪和监测风险的风险管理计划。考虑到还有其他含有低剂量可待因OTC类产品以及此类产品潜在的导致滥用风险,加拿大卫生部启动了一项在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含可待因的非处方产品的评估,以决定在非处方产品中采取类似的管理措施是否是合适的。
(加拿大Health Canada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