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药剂采购公告
现对“金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药剂采购;
2、项目编号:ZWK2019015
3、采购数量及规格参数:
品名 | 规格 | 需求量 |
二氧化氯稳定剂(A剂)粉剂 | 二氧化氯含量大于等于48% | 1400kg |
活化剂(B剂)粉剂 | 柠檬酸为主复配其他无机酸 | 1400kg |
4、采购人:金湖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水处理类药剂经营和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最高限价:120000元整
三、投标资料装袋和投递要求:
1.投标人应亲自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药剂检测报告、药剂安全评价报告、针对医院污水的消毒杀菌检验报告、2016年至今与二级以上医院供货合同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并密封递交至金湖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投递到别处或遗失的,概不负责。
2.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企业全称及联系号码。
四、货物要求:本次采购为粉剂,供应商提供的药剂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达到行业规范及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报价表中规定的参数要求,同时需保证消毒剂的消毒质量。如若发生因药剂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污水处理不达标,或者计量泵等设备(含药剂管道)发生故障,供应商需负全责。
五、成交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
六、结算方式和服务范围:用人民币结算,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七、供货要求:供应商需免费提供药剂投加设备(含设备保养及维护),并先提供一个月药剂作试用,一个月内废水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中的消毒要求(有第三方检测报告作凭证,检测结果若不达标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即可正常供货,否则终止合同。具体供货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按招标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八、付款方式:每次供货完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5:00时(除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总务科(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联系人及电话:吕老师0517—86808636 。
特别提醒: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投标人未能及时登陆查看,由此造成的报价无效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金湖县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