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东门南侧便利店遴选项目公告
现对“金湖县人民医院东门南侧便利店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东门南侧便利店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ZWK2019019
3、采购数量:一年
4、采购人:金湖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5、最低控制价:75000元/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响应谈判人必须符合或承诺以下每项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响应谈判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3.服务商为品牌直营商。
4.谈判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谈判日期前6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参加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见谈判文件格式)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谈判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范围内食品的经营销售;(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本遴选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谈判。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 5 月 27 日
四、领取谈判文件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9年 5 月 28 日至2019年6月3日金湖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六、联系人:沈老师:0517-86808698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