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训:诚信,仁爱,发展 服务热线:0517-86808606 金湖县人民医院 分享到:

合理用药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之窗 - 合理用药

如何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发布时间:2019-09-11点击量:840

如何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国家近年来特别关注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卫生部也针对抗菌药物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这是因为我国滥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引起的社会危害也非常明显:

1.最严重的问题是会引起细菌耐药,这将造成人类面对微生物引起的感染,所能选择的有效药物日益减少。

2.抗菌药物容易引发各种不良反应,在国家公布的不良信息通报中,由抗菌药物引发的概率是药物中最高的。

3.滥用抗菌药物还可能导致二重感染,使人体口腔、呼吸道、肠道等部位的正常寄生菌,变成乘虚而入的致病菌。

一、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证

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才使用抗菌药物。这一方面固然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通过症状、体征以及一些专业的实验室和病原微生物检查来确定,但另一方面可以明确的几个基本常识是:病毒性感染的疾病、无条件的预防性用药、无感染征象的发热都不是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
2.根据药物敏感情况选择用药

有条件的尽量做病原学和药敏试验,条件不允许的凭经验选择可能对致病菌敏感的药物,避免长时间大剂量的应用广谱抗菌药物。能口服用药的尽量选择口服,最后才选择静脉用药。
3.按时服药、及时停药

严格按照医嘱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量服用药物,私自减少用药次数或用药量非但不能有效发挥疗效,还会使致病菌易产生耐药性。感染引起的症状消失后,即可停止使用抗菌药物。但一些特别严重的感染也需在症状消失后,持续用药一段时间。
4.严格控制预防用抗菌药物的范围和方法

一般情况下不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特别是广谱抗菌药物,如因手术要预防使用,也要严格遵循卫生部颁布的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导原则。
5.合理选择联用药物

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如因病情需要必须联用两种或以上抗菌药物以增强抗菌效果时,应该避免联用毒性反应有叠加、相互间疗效产生影响或同一类型的药物。比如青霉素类G与红霉素联用,疗效反而会降低。
6.尽量避免局部外用抗菌药物

因外用易引起耐药菌的产生,同时还可能导致变态反应。

二、正确应用抗菌药物注意事项
1.详细了解过敏史

详细了解患者既往用药是否出现过敏情况以及家族中其他人使用抗菌药物的过敏情况,避免再次使用曾经出现过不良反应的药品。严格执行皮试常规,尤其是现在一些口服的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也需要做皮试,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按照要求用药。
2.特殊人群慎用

对儿童、老人、孕妇及肝肾功能不良的这一类特殊患者来说,在服用抗菌药物时有各自不同的注意事项。例如: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肝肾等重要脏器的功能减退,使药物代谢减慢,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延长,因此,用药剂量和用药的间隔时间要根据个体情况来调节。随着合成功能的减退,老年人体内维生素生成较前减少,此时如果长期应用抗菌药物会进一步抑制维生素的合成,引发口腔溃疡、舌炎等,而且老年患者服用药物种类多,有时会对抗菌药物的疗效、代谢产生影响,这时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寻求专业医务人员的帮助,以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和诱发原有的疾病。
3.注意特殊药物用法

(1)头孢曲松钠严禁与任何含钙溶液同时使用,因合用后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颗粒状的沉淀物,如通过静脉输注进入血管,会因堵住一些细小血管,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

(2)红霉素由于在酸性条件下不易吸收,且在胃肠道中容易被破坏,因此应避免与维生素C、阿司匹林等酸性药物合用;而与碱性食物或药物同服时,需警惕因排出减慢,药效增强而导致副作用增强。
4.注意食物和药物的影响

(1)食物的影响。一些碱性食物如苏打饼干、啤酒会增强红霉素的疗效,同时另一些食物如葡萄柚、柳橙汁因诱导红霉素在体内代谢加快,也能降低红霉素的疗效。使用含甲硫四氮唑基团的头孢类抗菌药物(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唑林等)期间严禁饮酒,甚至在使用上述抗菌药期间及停药后14天内,均应避免饮酒或进食含酒精制品(黄酒、啤酒、酒芯巧克力等),也应避免用酒精进行皮肤消毒或擦洗降温,尤其老年人、心血管疾病患者更应注意。

(2)药物的影响。如青霉素有不能与碳酸氢钠配伍的禁忌;通过抑制或者诱导肝药酶的功能,影响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如大环内酯类、抗真菌药物多是肝药酶的抑制剂,与其联用的其他抗菌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减慢,可导致药效增强,也可使副作用增多;苯妥英钠、苯巴比妥、西咪替丁等则是肝药酶诱导剂,与其联用的抗菌药物代谢增快,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减少,疗效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药监局官网)


网站首页 |医院概况 |医院新闻 |科室介绍 |医师团队 |医教科研 |护理园地 |党建工建 |健康之窗 |医院文化 |医院创建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 电话:0517-86808606 
版权所有:金湖县人民医院 备案号:苏ICP备19019184号-1
金湖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