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淮安市文件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专题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19-12-31点击量:1149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12月17日我院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学习市卫生健康委、市信用办联合制定的《淮安市文件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显示,医疗卫生信用分类从高到低分“诚实守信”(A级)、“信用良好”(B级)、“一般失信”(C级)、“较重失信”(D级)、“严重失信”(E级)五类。信息主体的负面信息包括提供虚假材料的信息、考试作弊的信息、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信息等共计21个方面。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开展医疗卫生信息主体“红黑名单”认定和管理,医疗卫生守信“红名单”原则上从诚实守信(A级)中产生,严重失信(E级)的信息主体将被列入医疗卫生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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