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供应室系统打印耗材采购公告
现对金湖县人民医院供应室系统打印耗材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供应室系统打印耗材采购
2、采购内容:
分包一:金湖县人民医院供应室系统打印耗材采购一标段
标签打印机以及纯树脂碳带(300米/卷)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标签打印机 | 6 | 台 | |
纯树脂碳带 | 300米/卷 | 30 | 卷 |
限价:11000元
分包二:金湖县人民医院供应室系统打印耗材采购二标段
包内清单标签 材质合成纸、背胶,可耐134+3℃高温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包内清单标签 | 70mm×25mm | 2000 | 片 |
包内清单标签 | 80mm×60mm | 2000 | 片 |
限价:3200元
分包三:金湖县人民医院供应室系统打印耗材采购三标段
低温灭菌(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等离子)包外标签(共用一种标签)合成纸、双底双联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低温灭菌包外标签 | 61mm×68mm | 6000 | 片 |
低温灭菌包外标签 | 61mm×34mm | 6000 | 片 |
限价:9600元
分包四:金湖县人民医院供应室系统打印耗材采购四标段
高温灭菌包外标签(铜版纸或合成纸)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高温灭菌包外标签(单底单联) | 61mm×34mm | 80000 | 片 |
高温灭菌包外标签(双底双联) | 61mm×68mm | 20000 | 片 |
限价:436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各个分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相应公章;
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盖公章);
5、报价单需盖公章及签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下午5:00时(除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信息科(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8626202560。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四个标段并可中多标段。开标按一、二、三、四标段的顺序进行。
金湖县人民医院信息科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