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精密空调及UPS维保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精密空调及UPS维保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价:本项目设有招标最高限价为7.5万元,最终报价超招标最高限价的取消投标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维保服务期限内,维修维护费用,包括人工费、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均由服务提供商承担;材料必须为原工程使用或高于原工程使用的备件或材料。(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①、报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法人参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报价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受托人参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一并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如果供应商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请将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并盖好章传至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5217136@qq.com)即报名成功。报名费2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2点到5点3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金湖县神华大道155-2号。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上午10:00 ;截止时间后,本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四楼医患沟通办公室。
七、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26202560 ;
2、代理机构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15195328510;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无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采购人:金湖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7日
附: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金湖县人民医院: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