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护理人员 公 告
金湖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事代理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护理人员6名(男性)。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并在2019年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前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5. 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入职前体检需合格)。
现役军人、非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4月26日(上午7:45~11:15,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行政二楼人力资源部(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
3.报名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前来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笔试费100元/人。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
3.笔试要求:笔试当天请带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用品,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得进入。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内容:护理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用书。
(4)成绩公布: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xrmyy.com)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4:00开始。
2.面试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
3.面试条件: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足1:1.5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5.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xrmyy.com)公布。
六、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前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xrm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通知要求到人民医院报到并进入试用阶段。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人民医院行风监察室:0517—86808607
咨询电话:0517-86809150
本公告由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金湖县人民医院
2019年4月16日